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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关于继续开展农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通知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3-03-22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为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村级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委党校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农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战略,采取系统化、正规化的教育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制水平、科学文化知识及搞好“三个文明”建设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 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现状,继续开展再教育,力争45周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全部达到大专学历。

三、 有关要求

1、   招生对象。本次招生对象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

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村“两委”成员,也可适当扩大到其他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重点是未参加过大专培训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3年内受到过镇(街道)以上表彰的村级其他干部,年龄、文件程度可适当放宽。

2、   招生名额。2011年计划招收村干部大专班学员100名,

各镇(街道)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3、  教学时间、形式。本次大专班学历学制二年,采用自学为主、面授辅导为辅的函授形式。

4、  学员待遇、经费负担。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由台州市行政学院发给大专毕业证书,在台州范围内承认大专学历。学员在读期间,原有政治待遇不变,学员每年需向学校交纳学费、资料费1000元,费用由镇(街道)、村、个人分级负担,具体按照温市委发[1999]79号文件执行。另外,学员在取得台州行政学院大专文凭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大专入学考试,并补修管理学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电子商务、管理心理学、大学语文等5门课程,经考试合格,通过毕业有关程序,可取得浙江经济管理职工大学的毕业证书(其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该部分学费由学员个人自负。

5、   招生办法和时间要求。招生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

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10日。报名时请填写好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并交1寸免冠照片3张,由各镇(街道)汇总后统一交市委党校报名处(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86179015)。

四、 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是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素质的有效举措,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培养现代学习型干部,实现“强核心”、“强素质”目标,切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实际行动。各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工)委书记要继续亲自过问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深入发动、及时做好学员选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妥善解决好村干部的学习费用,为学员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与学员的沟通和联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学员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保证学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函授学习,圆满完成学业。

附件:1、温岭市农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村干部函授大专班招生报名推荐表

3、温岭市村级干部大专学历教育学员推荐汇总表

所有附件下载请点击:关于继续开展农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通知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岭市委党校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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