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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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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曙光先锋”系列典型培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网站集群  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31

温岭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文件

 

温学教〔20172

                                                      

 

关于在全市开展“曙光先锋”系列

典型培树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各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积极营造学习先锋、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深化党员“五定五好”活动,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曙光先锋”系列典型培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培树范围及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温岭市范围内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典型培树对象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典型培树对象要爱岗敬业,勤勉工作,事迹突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4.典型培树对象要社会影响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无违法违纪行为;

5.侧重在普通党员、一线干部中挖掘培树先进典型;

6.副科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曾获得省级(省委、省政府颁发)以上先进荣誉的不再纳入本次培树对象。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典型培树活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典型培树系列和名额

今年首批培树七类“曙光先锋”系列典型,详见附件。每个“曙光先锋”系列各培树典型3-5个。

四、典型培树步骤和办法

1宣传发动(8月中旬前)。下发文件,明确典型培树活动要求,在“温岭曙光先锋”等及时发布并跟进培树信息。

2组织推荐(9月底前)。各类典型培树由相关的市级部门党委(党组)或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头组织初选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广泛挖掘各地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全面考量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每类“曙光先锋”典型择优推荐3-5人。

3综合审定(10月中旬前)。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组织对各牵头单位推荐的典型人选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各类“曙光先锋”典型。

4对标学习(11月底)在“温岭曙光先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推出专栏进行“曙光先锋”系列先进事迹的宣传;编印“曙光先锋”系列事迹汇编;拍摄先锋微视频、微故事等。各单位深入开展“学‘先锋’事迹,做合格党员”活动,引导党员对标先进,担当有为。

五、工作要求

此次典型培树活动是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全面摸排,确保推出一批立得住、有影响的曙光先锋系列典型。要充分依托“一报两台”和新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每一位“曙光先锋”的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共同助推温岭裂变发展。

 

 

温岭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7731 

 


附件

 

 

温岭市“曙光先锋”系列典型培树一览表

先锋类别

评选内容

评选对象

牵头单位

攻坚先锋

在重点项目破难攻坚中用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镇村干部、普通党员为主

市发改局

整治先锋

在环境大整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镇村干部、普通党员为主

市环综委

兴村先锋

在美丽乡村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村干部、企业家为主

市委组织部

市农办、市农林局

公益先锋

组织或参加爱心公益等各类志愿服务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党员志愿者为主

市民政局

便民先锋

在各类窗口服务岗位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市、镇、村三级服务窗口的普通党员为主

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匠先锋

专业技能突出、有突出工匠精神的先进典型

以在行业一线工作的普通党员为主

市人劳社保局

和谐先锋

在好家风建设、移风易俗、治保调解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以镇村干部、普通党员为主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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